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广西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梧州市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梧州市建设行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梧州市新兴118号)。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评委会所在系列职改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梧州市职改办(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呈市职改办审核报批。
附件下载:
关于对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25年度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名单

梧州市建设行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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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广西14个地级市公示)